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6 11:02:00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3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学校聘用的教学人员(含辅导员):人事档案在学校指定人事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学校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与我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学校开通社保满1年以上。
            二、认定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员网上报名(4月8日-4月17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本人签名拍照后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组织相关人员体检及申报材料的预审(4月18日-4月24日)。体检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有效。
            (三)现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4月25日-6月19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没有网上报名的,不予受理。
            (四)认定与颁发证书(7月下旬)。教育厅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反馈各高校。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在4月18日前,以个人姓名命名打包上交电子版内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辅导员相关说明材料(辅导员岗位)、2张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fzgsxy@163.com。
            注意:上交的电子版照片和纸质照片同版。两份电子版照片唯一的区别就是命名方式是否加姓名。电子版照片规格是114*156像素。1张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352601199905145017),前后中间不加任何字符或空格;另1张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如:352601199905145017),前后中间不加任何字符或空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按上述材料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材料清单装订成封面以便审核。
            (三)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4月19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人事处,以便提交省教育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福州工商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