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系列
    时间:2015-10-15 11:50:00
    有关处室、系部:
    根据学院职称评定工作安排,现将做好我院2015年教学、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和要求
    1.申报人员任现职年限和申报材料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2.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现行 闽农林大东方〔2013〕36号 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员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有关表格
    1.《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
    2.《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申报讲师职务简明表》(具体填写请参照附件2)
    3.《福建农林大学申报实验师职务简明表》;
    <上述1项以下简称“申报表” ;2-3项以下简称“简明表”>
    4.教学工作量表(见附件3,本科学历提交近四年,研究生学位提交近两年。目前我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参照《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教师工作量定额及计算办法》执行(附件4,待下发),请结合《东方学院教师工作量摸底表》进行计算填写(附件5)。
    (二)有关材料
    5.近一年承担的主要课程教案(仅限教师,请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格式,可在学院网站“教学管理”栏下载)。
    6.论文(著)及其他成果: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正式发表并出版的论文(著)及其他成果(论文请在目录作者处用红色水笔划圈作醒目记号,提交论文、封面、目录及封底复印件,同时附上论文在中国知网查重报告。论文须附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及中国知网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论文检索具体请参照附件6);
    7.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和研究成果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仅限实验管理人员)。
    8.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页面上)
    9.个人诚信声明—(附件7,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证明材料
    (1)证书类:
    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仅限教师)—(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其中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持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仅限教师)—(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附件8)—(原件及复印件);
    ⑤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证书或评定文件—(复印件)。
    (2)证明类:
    ①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六门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成绩单或已修课程合格证明(仅限教师,专科学历以上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②继续教育或其他进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会实践锻炼(含担任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证明(仅限教师)—(原件及复印件);
    ④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证明(教务处科研科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三、材料规范及装袋要求
    1.关于表格:《申报表》由申报人员网络填写(不自行修改表格格式),检查无误后用16K纸双面打印,相关部门用签字笔填写好有关栏目(检查无误可电脑录入);《简明表》到学院网站“人事管理栏”或“东方教工群共享处”下载录入,用A4纸双面打印,报学院人事办公室一式2份,待审核定稿后再报送规定的份数及电子文本。
    2.关于“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1份A4复印件,复印件请按“证书类”、“证明类”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申报材料装袋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论文(著)及其他成果”原件及教案一并装袋;“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表格”、“论文(著)及其他成果(复印件)”等装入同一袋内(1袋装不下,可加袋装)。
    报送的材料袋要求用带细绳封口的牛皮纸档案袋(可到人事部门领取)。档案袋正面请贴上“材料袋封面标识”( 附件9-1,附件9-2),袋底请贴上“材料袋底标识”(附件10)。
    四、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要求
    1.请相关部门按照本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
    2.相关部门负责人填写应聘人员《简明表》中“政治思想表现、教书育人及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和“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栏或《申报表》相关内容(检查无误可电脑录入)
    3.指定专人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审核每位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核实无误后,请在《简明表》左上角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处室、系公章,报送学院人事办公室。
    五、日程安排和要求
    (一)9月10日至9月15日 应聘人员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学院网站“人事管理栏”或“东方讲师评定群” 共享处下载填写职务聘任申报表等相关表格,按照材料装袋要求整理好应聘材料,并向所在部门提出聘任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9月16日至9月20日,部门审核、推荐
    各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应聘人申报资格,对应聘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应聘人申报材料,核实无误盖章后报送学院人事办公室。
    (三)9月21日至25日,评审委员会评审。人事部门组织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形成申报人员审查推荐情况书面材料,同时在《申报表》、《评审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评审结果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评审通过名单。
    (四)学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人员选聘,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六、说明事项
    1.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免试对象需填报《高、中级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随表附免试证明材料复印件。
    2.获硕士及以上学位者,无需提供六门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成绩单。
    3.本文件及相关表格资格可在学院网站“人事管理栏”或“东方教工群共享处”下载或浏览。
    4. 请符合应聘资格人员加入“讲师评定群”,以方便交流。
    5.请大家按要求及时填报有关材料,填报过程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83608888。
    6.申报材料中部分栏目内容的填写、录入希望处室、系负责人(系秘书、支部书记)配合、支持。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人事办公室
    二○一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