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4 08:46:00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福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福工商人〔2020〕19号)等有关文件,为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我校全职在岗且人事档案在我校指定人事代理机构(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教职工均可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已退休人员,不在受理范围。
二、任职年限
现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三、任职条件
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评审程序按照《福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福工商人〔2020〕19号)的要求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9月15日至9月23日,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需在“2021年中级、高级职称申报群”共享处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整理、装袋评审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交审核申请。
(二)9月24日至9月30日,部门审核、推荐
各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资格、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核实无误盖章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10月8日至11月30日,组织评审
人事部门将按照程序组织评审,最终形成书面材料,评审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评审通过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
(二)评聘工作中,各级组织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议、考核等过程中,涉及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评委,应当申请或被告知回避。
福州工商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14日